新修订监察法:纪检监察干部的“行动指南”和“法治铠甲”

  • 2025-09-10 17:25
  • 来源:陆河纪检监察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监察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锤炼政治品格,以玉一般的品格坚守本色。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将个人追求融入党和人民事业。新修订监察法通过法律形式赋予纪检监察干部更有力的履职“武器”,使其在面对腐败行为时能够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调查处置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面对复杂环境的考验,需以“修身正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面对人情压力坚守原则,以“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的政治定力,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性,把对党忠诚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每个案件的较真碰硬纪律的令行禁止之中

二是提升法治素养一般的能力担当重任新修订的监察法标志着纪检监察工作从“以纪律为主”向“纪律与法律并重”转变,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熟练掌握党纪党规,还要系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能力。在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的今天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实现“办案能手”向“法治专家”转型切实提升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严守纪法红线,以铁一般的纪律筑牢防线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免疫力”。监察法在赋予职权的同时,也强化了对监察人员的监督制约通过设立内部专门监督机构等方式防止“灯下黑”。近年来,全国各级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严肃处置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干预案件、跑风漏气等行为充分彰显了“刀刃向内”的坚定决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常态化开展自我检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纠正确保党和人民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把握新修订监察法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监察法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成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 行动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办事,依法、公正履行职责,不断提升自身反腐败工作能力,不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实施新修订监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拓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自我监督约束,确保监察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规范运行​(朱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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