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3 11:00 - 来源:陆河纪检监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这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和鞭策。 认账是一种态度。“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单位的“旧账”成因复杂,遗留问题长期不处理,解决难度就变得愈大,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刚履新便心生畏难情绪和推诿想法,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究其原因,是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出现了偏差。要敢于认账,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才是党员领导干部该有的干事态度。 还账是一种担当。见成绩和荣誉,便争着往前拱,热衷表功邀功,遇着问题和事故,则唯恐避之不及、语焉不详。殊不知“旧账”不清,新绩难出,一味回避矛盾不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还会动摇群众信任的根基。“为官避事平生耻”,身为领导干部,须不避事、不推诿、敢担责。还账,就是最好的担当和负责。 不赖账是一种承诺。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责任之弦,坚决避免私心作怪、胡乱决策,给后任“挖坑”;另一方面,新官更要直面历史遗留问题,不仅要管好“旧账”,更好管到底、管落实。改革发展并非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接过时代的接力棒,党员领导干部须有“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境界和历史担当,把发展放在首位,直面困难,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负在党旗下的庄严承诺,真正把党和人民的事业干好。(彭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