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性修养 带头守纪明德

  • 2024-09-03 09:55
  • 来源:陆河纪检监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多个方面。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小节失守、作风腐化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思想自觉行为自律,工作上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党员、干部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既要在工作和学习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也要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以身作则,严以修身、严于律己。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信仰之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因此,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系统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分享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同时,要勇于自我革命,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及时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心灵上的污垢。

二是要严于律己修身,树立良好形象。“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党员干部要坚持工作向高标准看齐,严格自我约束,自觉纠正不正之风,以德修身、以德立威、以德服众,同时也要注重家风家教,管好身边人,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要秉持公心为民,践行初心使命。党员干部在公共领域和职业活动中,要秉持公心、恪守公德,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从小事小节做起,追求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失德失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刘忠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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